六月 9, 2023 | 培養競爭力

打造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預防和應對職場性騷擾的策略,從你開始

預防和應對職場性騷擾的策略,從你開始
打造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是一個重要目標,以預防和應對職場性騷擾。本文闡述性遭擾的定義、法律條文、採取行動方案,共同維護一個安全、尊重和包容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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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職場性騷擾?

性騷擾的判別標準以當事人的主觀感受為主,實際上比大眾想像中來的更廣泛,其涵括一切對他人實施違反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也就是不受歡迎的、帶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行舉止,讓他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或侮辱之言行、圖片、文字等,都符合所謂的職場性騷擾定義!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規定,職場性騷擾之定義與行為分為兩種:

第一種、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第二種、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二、性騷擾的界線在哪裡?

不受歡迎且違反對方意願的言詞

類別描述
色情言語或騷擾性嘲笑色情言語或騷擾性的嘲笑開黃腔、評論身材或長相,如:「波霸」、「飛機場」、「恐龍」
性別歧視的評論或侮辱包括嘲笑性別特質,如:「娘娘腔」、「男人婆」
不適當的電子郵件或短信內容包括不堪入目的影片或圖片
侵犯他人的隱私包括探尋他人或討論自己的性生

不受歡迎且違反對方意願的行為

類別描述
故意貼近、毛手毛腳、胡亂吹口哨包括故意貼近他人、毛手毛腳或胡亂吹口哨
不適當的身體接觸或觸摸包括襲胸摸臀、故意碰觸、撫摸對方身體
偷窺、偷拍、暴露身體、展示色情圖片包括盯著對方身體、偷窺、偷拍、暴露身體或展示色情圖片
性騷擾或性侵犯包括利用職權或機會脅迫對方或違反意願提供與性有關之行為
強行親吻或擁抱他人包括不論對方是否願意,強行親吻或擁抱他人
逼迫他人進行不想要的親密身體接觸例如摟抱、躺在一起等
在工作場所或公共場合進行不適當的身體接觸造成他人的困擾或不安

三、性騷擾罰則與相關法律條文

刑事責任

*性騷擾防治法§25: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民事責任

*民法§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195: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行政責任

構成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行政罰。職場性騷擾行為,可以透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提起行政申訴,而被害人提起行政申訴主張權益,讓權責機關依據相關規範對行為人或其雇主裁處相應的行政處分(罰鍰)。

四、當我遇到性遭擾時,我可以怎麼應對?

專業協助

若因性遭擾導致本身焦慮、恐懼、失眠、心神不寧、容易受驚嚇、不敢上班、哭泣、甚至憂鬱的狀況,嚴重會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後群,如果嚴重影響到日常生活或工作,建議尋求專業醫療協助,建議可以主動撥113保護專線,與線上社工員進行討論,讓政府公權力及時提供保護及協助。

口頭示警

有70%以上的性騷擾都是熟識的人所為,千萬不要再因為對方的性別、身分、地位、職業而懷疑自己的感受。當你主觀感受到騷擾者的行為已經侵犯你的個人尊嚴與身體自主權。此時,明確說「不」或表達自己對這種言行感到不舒服,不僅是一種口頭警示的作用,希望對方立即停止騷擾行為;更重要的是,日後你如果打算提出申訴或去控告時,讓對方或旁人聽到這種口頭警告,可以成為你已經明確表達拒絕對方性騷擾言行的重要證據。

書面警告

如果你不打算進行申訴或打官司的程序,先給對方任何一種書面警告(如Email),是很理想的處理方式,一方面可以留下證據,內容可包括受騷擾時間、地點、對方的不當行為、自己的個人感受,以及用溫和但堅定的態度告訴對方,如果再發生的話,你將採取行動。

另一方面,這有一種警告性的效果,目的就是化被動為主動,打破沉默。立即有效的書面表示,讓騷擾者了解事情發生的時候受害者不悅的感受,以及受害者的期待和目標,甚至可能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記得要將對方的回應(如回信、手機簡訊等)也存檔或紀錄下來。此外,將自己的情形告訴別人,不僅可以避免自己被孤立、獲得情緒上的支持,同時也可以和有相同經驗或願意幫忙的朋友、同事,一起想辦法及行動以阻止性騷擾的繼續發生。
把自己的事件發生經過詳細書寫下來、告訴你信任的同事、朋友,這可以讓其他同事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不但可以提醒同事們小心,並且可以互相討論研擬對策。在心情上獲得支持可以免除受害者羞愧、憤怒、焦慮、恐懼……等負面感受,並可獲得信心去採取行動。如果有必要,這些寫下來的資料以及聽到你陳述事件經過的人,未來都可以成為間接的情況證據、證人。

公司內部申訴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假設不幸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知情後必須立刻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避免受害員工受到二次傷害。如果雇主未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公布雇主姓名或名稱。

走司法程序

 如果你想要懲罰騷擾者本人,你可以走司法救濟的途徑。如果你覺得自己精神上、財產上受到損害,可以去法院控告,循民事訴訟程序,向騷擾者請求損害賠償(例如回復名譽、金錢賠償)。

如果是職場的性騷擾,你可以一起控告騷擾者與雇主,要求他們在金錢上負起「連帶損害賠償」的責任(民法第18、184、195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29條)。如果騷擾者的行為,牽涉到「妨害性自主」、「強制罪」等刑責,你也可依據刑法,對騷擾者提出刑事告訴,使騷擾者被科處罰金(交到國庫)、或入監服刑。另外,「性騷擾防治法」也規定可以用行政申訴,對公共場所的騷擾者,處以行政罰鍰(交到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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